入境计划申请流程

  • 申请人提供办理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所需文件、中国护照和证件照。
  • 办妥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,连同公证书、资產证明等文件一併递交给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核。
  • 如所递交的档案符合要求,申请一般从获得档案编号及递交会计师报告后约4至6个月获得“原则上批准”。
  • 申请人及受养人取得入境处签发的3个月有效签证或进入许可。
  • 在香港投资1,000万元,并将投资证明递交给入境处审批。
  • 申请获得“正式批准”,准许在香港逗留两年。
  • 同时有资格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。
  • 通常居港连续7年以上,成功申请居留权,即有资格申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特区护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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